奇装异服:“华夏衣冠”的另一面

在晚清李孟符的《春冰室野乘》里读到一段故事。说的是1892年的盛夏,李孟符跑到城郊避暑,在某酒馆坐下喝酒。这时旁边来了个小叫花,“面黧黑,袒裼赤足,仅着一犊鼻裤,长不及膝,秽黑破碎,几不能蔽其私;脚蹑草履,破旧亦如之”。在小叫花身后,却有二十多名侍从跟随,其中两名竟然是三品官。待到天色渐晚,少年起身欲回。侍从们为他取来毛巾擦面,原先薰黑的脸瞬时色白如玉。少年又去更衣,瞬间变成贵公子的模样,在众人簇拥下扬长而去。这时,酒保来到目瞪口呆的李孟符身旁,轻言道:“此某贝勒也。”并屈指叙述某王爷、某公、某都统、某公子,都穿这类服饰,这位贝勒还是穿得稍微检点的呢。
李孟符看到的,是当时王公贵族中最流行的乞丐装。他为此深感不安——“不及十年,其将有神州陆沈之变乎?”果然,不到十年,八国联军北上,京师沦于洋人之手,王公大臣真的成了“乞丐”。把乞丐装与庚子之变联系起来,李孟符不免有些神叨,但在那个时代,这种联想却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对奇装异服的批判,是正统士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礼仪之邦,“衣冠正朔”乃大节所在。早在周代的《礼记·王制》里,创制异服就被视为犯罪,惩罚之重令人咋舌:“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在如此严厉的惩罚之下,“奇服”遂得了个“险衣”的别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历代正史更在《五行志》中专辟“服妖”一栏,对奇装异服展开集中批判。所谓“服妖”,并非是指服饰变成了妖怪,而是说一个人穿了不合身份的异服,或者是离经叛道的奇装,就会因“天人感应”而导致人事变迁。“服妖”一栏专收不合礼制的“奇装异服”,把它们与变节易度乃至亡国丧邦联系起来。
奇装异服因正史的记载而“遗臭万年”,却也为后人留下了一部别开生面的中国服饰史。翻看《二十四史》中的“服妖”部分,奇装异服简直层出不穷,创意无限。帝王贵胄、妖娆妇人,均是奇服的设计者。然而真正把奇装异服穿出品味和内涵的,却非士人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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