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泡沫,蹉跎了我10年光阴
1992年到2002年之前的光阴,我的人生几乎全都蹉跎在了处理烂尾楼、和别人打官司上面。
说起我个人经历的那场漫长的官司,还得从1992年海南楼市的疯狂说起。那年6月6日,我在34岁生日的时候正式来到海南工作,被总公司任命为海南永峰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当时,海南所有的企业、银行家都非常的疯,大家相互地炒着地皮,把地买下根本不去盖房,只等着规划部门一批,就把土地倒手卖给下家,挣个几千万走人。而下家则会把土地再卖给别人。当时的疯狂到了什么程度呢?在海边很荒凉的地方,路都不通,人都进不去,可那里的地皮也是有人炒的!有的银行甚至连地都没有看到,就把贷款放出去了。至于手续合不合法、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压根儿搞不清楚。
虽然大家都在炒地皮,但是我们的企业是真正自己做房地产的,来到海南后,我们公司花2800万在海口市龙昆南路的中心位置买下了十多亩地。然后,我们和南方证券天津分公司签了预售合同:在这块地上建设28层的办公楼,整栋楼建筑面积将近3万平方米,南方证券天津分公司以每平方米5500元的价格购买,要在两年内建好。签订合同后,他们支付了2600万元的头期款,我们找来施工单位开始盖房。没想到,一贯谨慎的我还是一头扎进了楼市泡沫的漩涡里。
1993年6月,当我们把房子盖到第三层的时候,催促对方支付二期款。按照合同,二期款应该是1900多万元。但这时,随着国务院整顿措施的出台,海南楼市的泡沫已经破裂,对方付不起钱了。当时,我们发去的催款电报杳无回音,去天津找了对方好几次也要不到钱。于是这个半拉子工程扔在了我们手里。其实在那个时候,海南已经遍地都是烂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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