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易其稿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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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所的推荐名单来了”,这是5月上旬的某一天,资深编辑李志华老师,把一大摞材料递给我们,翻开时,里面有打印稿,有手写稿,圈圈点点,墨迹犹存,洋洋3万字,琳琅满目73项。其中,包括了地理类36项,地质矿产类16项,古生物和古人类10项,考古类11项……
其实,这份名单已经酝酿许久了。今年1月,编辑部在做全年选题的整体计划时,已把“中国百年地理发现”列入其中。3月初,我们首次和地理所唐登银老师讨论,由他与杨勤业、尤联元、张豪禧、袁国富等组成了推荐小组,两个月后,他们拿出了这份提案。
当我们在仔细地研读他们费尽心血的提案时,越来越觉得这是一个庞杂的工程,特别关键的是如何界定什么是“地理发现”,什么可称得上是“中国百年地理发现”。15世纪至17世纪世界范围内的“地理大发现”,已过去了几百年,但它对于我们认识百年来中国的地理发现,无疑是一种“标杆”。在当时,地理发现,更多地被理解为近现代科学与文明的代表首次到达、了解或研究了前所未知的地球表面的某一部分。现代地理科学传入中国已有一百多年,中国地理学会成立也已有了一百年,相对于世界“地理大发现”,虽然在这一百年的初期,在中国西部也还有一些未知区域被科学家进入和“发现”,但那种“新大陆”式的“发现”已不是主题。因此对“地理发现”也必然要有新的阐释。
于是便有了7月份的专家讨论会,这份提案自然就成了专家院士讨论的底本。7月7日,3位院士,6位研究员,热烈地讨论了有关地理发现的定义和范围等问题,他们围绕已提出的这个“地理发现”的名单争论着、激动着、阐释着。所有的激动和争论,都是出于他们对地理事业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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