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编往来


文章出自:中国国家地理 200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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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无罪

读了今年第8期的《金三角:罂粟怒放谁之罪?》,不由得想起曾经看过的一篇报道:江浙一带某国道上有家小饭馆生意特别好,十里八乡上班的、赶路的都愿来这里凑热闹。饭馆本身无甚特色,2个伙计加一个老板娘,可她做的饭菜却奇香。直到有一天防疫站查到这家饭馆,才发现香味来自罂粟籽:老板娘把罂粟籽当调料放进了饭菜里,她因此进了班房。

在我的记忆中,罂粟花的美丽不是人们熟知的花儿可以比拟的。有一次,我背着相机经过青石嘴一处民宅的后墙跟,看到一丛罂粟花在暴风雨中随风摇曳,没有妖冶,没有轻浮,没有张狂,红的热烈、白的素雅、黄的端庄,色彩纯净得容不下一点杂色。我被它的美丽惊呆了,不由得收住狂奔的脚步,呆呆地在雨中注视着它,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以后的20几年里,我生活的周围再也找不到罂粟花的踪影。后来,我又看到一段这样的文章:“⋯⋯大烟籽非常好吃,像芝麻又有点像生花生的味道,口感爽利,香甜可餐。吃罂粟籽不会上瘾,在古老的欧洲有这样的记载:许多面包师烤制面包时,常撒上些罂粟籽用来增加面包的香味,有点像中国人烤制芝麻烧饼似的做法。”

其实,罂粟本身是无罪的,就像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的火药原本并不是用来杀人的一样,错就错在人类滥用了罂粟,以致恨不得将美丽的罂粟花赶尽杀绝。那位老板娘因为罂粟而惹得群情激愤,也是因为那时候人们没有那么宽容,更不会想到“撒些罂粟籽像烤芝麻烧饼似的”只是为了增加一点美好的口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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