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插手“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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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冠冕堂皇的言辞背后,总是可以找到利益的驱动力。而代表着地方或部门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常使国家与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受损。当前,在经济开发的热潮中,我国一些具有世界意义的自然保护区,正面临着被“开发”掉的危险,而盲目的旅游开发则首当其冲。
从自然保护区的旅游产生出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时起,一些地方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便开始千方百计地插手自然保护区。有的要求“资源共享”,分一块蛋糕;有的胃口更大,想把蛋糕整个儿吞掉,通过改变旅游管理体制,由原来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变成地方政府或旅游部门管理,甚至提出了“打保护区的旗号,做保护区的文章,吃保护区的饭”这样的口号,虽然满脑子惦记着保护区,惟独忘却了最重要的一项政府工作:保护好自然保护区。在层层权力的重压之下,那些坚守净土的自然保护区,显得是如此无助!
自然保护区负责旅游管理与旅游或其它政府部门负责旅游管理有什么不同吗?在局外人看来,谁管不都是一样吗?
实践证明,这是大不一样的。不同的管理体制必然带来不同的结果。凡事有主有次,当人们为了追求某种利益,就会将主次颠倒。规划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根本宗旨是保护典型的有代表性的自然综合体,保护自然综合体中各个生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和物体进化的延续性。这同规划建立风景名胜区的目标和宗旨是截然不同的。因此,自然保护区的旅游管理不同于一般风景名胜区的旅游管理。当自然保护区负责区内的旅游管理,自然有能力将旅游管理与资源保护、护林防火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避免旅游开发的盲目性与扩大化,按照自然保护的要求规范和约束游人的活动;同时,又可以把旅游收入用于自然保护事业。如果让旅游或其它政府部门插手自然保护区的旅游管理,那就不仅不可能贯彻“保护第一,旅游服从保护”的指导思想,而且势必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部门人为造成矛盾对立,既打击了自然保护管理部门资源保护与护林防火的积极性,同时,旅游收入全部或大部被拿走,又置自然保护区的经济于危难境地。自然保护区守着金饭碗要饭吃,如果要不着或要不够,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就不得不在自己身上打主意,挖肉补疮。其结果,当然是无助于自然保护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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