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女子 守节还是再婚?


文章出自:中华遗产 2018年第06期 作者: 展淼 

标签: 历史拾遗   古代生活   

《礼记》说:“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从汉代开始,再嫁似乎便被认为有损贞节而被严格禁止。但事实真是如此吗?我们去宋代看看。
陪嫁的是非
宋代有厚嫁之风,女子出嫁会带着奁产,一般为衣物首饰,钱财和田产,其数目要多于家中娶妇的费用。这份财产名义上为夫妻共同所有,但一般都由妻子支配,因而离婚或夫亡改嫁时,女子可以将其带走。
绘画/张辰辰

“孀妇门”事件

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的冬天,平静的朝堂上突然掀起波澜。

时任宰相的张齐贤与向敏中二人双双被罢。事情的起因,说来有些好笑——理学家程颐曾评论道:“争娶一妻,为其有十万囊橐(tuó)故也。”囊橐即财物,原来,两位宰相为一位孀妇开撕,当然,这位孀妇家资丰厚。

事情还要从另一位老宰相薛居正说起。薛居正没有儿子,收养薛惟吉为子嗣。薛惟吉的第二任妻子是柴氏——也就是这场“孀妇门”事件的主角。柴氏虽未生子,但薛惟吉与原配有个儿子,叫薛安上。薛惟吉御家无法,薛安上便成了开封府内有名的轻薄浪子,以致宋真宗都担忧薛家富不过三代,特地下令薛家旧宅不许典卖。

誓死也不改嫁
隋朝时,黄门侍郎裴矩之女嫁给了李德武。一年后德武的叔叔犯事,他也被牵连贬谪岭南。裴矩便奏请隋炀帝让女儿离婚。图中描绘的是德武临行前的场景。他对裴氏说:“此去瘴疠之地,十有八九是回不来了,你父亲也一定会让你改嫁。”而裴氏坚持为丈夫守节,并欲割耳明志,被旁人阻拦了下来。后来裴矩果然想要令其改嫁,裴氏以断发绝食抵抗。在《列女传》《女诫》这类宣扬女性从一而终的书籍出现以后,渐渐出现了一些自残毁容以守节的女性。
供图/FOTOE

薛安上与柴氏一直不睦,薛惟吉生前,家里还平安,但他一死,矛盾便浮出水面。

责任编辑 / 黄鑫  图片编辑 / 吴西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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