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医 如何让死人开口说话?


文章出自:中华遗产 2018年第06期 作者: 梁石 山龙 

标签: 历史拾遗   古代生活   

纵观中国两千多年的法医史,既有“泼酒画尸”这样的“科学”探索,也不乏滴血验亲这样的“神话”操作。而在技术层面之外,更值得今人继承的,是古人对法律、生命的尊重。
洗冤术
图为古代法医开棺检骨的场景想象图。在古代有限的科技条件下,检验者同样有办法在尸骨上寻找蛛丝马迹、为死者伸冤,称为“洗冤之术”。他们的聪明善思,即便在今天也让人拍案叫绝。绘画/张辰辰

世界上最早的验尸官

某县郊的废宅里发现一具尸体。验尸官火速赶往现场,死者吊在房梁上,报案人一口咬定是自杀,急切地想要帮忙收敛。机警的验尸官阻止了他,俯身仔细检查尸体,发现绳索印痕在脖子上相交成一周圈,初步判断乃是他杀——被人勒死后悬尸在梁上。验尸官当即控制了报案人,带回县里问话……

这不是某地方的小报新闻,而是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秦国的真实案件。1975年,湖北云梦县发现了一批秦代竹简,墓主人是秦国的地方官吏,生前抄录了一些当时的法律文件。其中有一篇《封诊式》,记载了对刑事案件进行检验、查封、审讯的方法和案例。

《封诊式》之《经死》(即缢死之意)一节中就有相关“秘籍”:自缢而死者,其脖颈上的绳索之痕“不周项”,也就是不合拢,在脑后有缺口。相应的,只有被人勒杀者,其绳索之痕才可能合拢。此外,死者舌头是否伸出,口鼻是否作叹息状,有无大小便失禁等,都是判断自杀与他杀的手段。

从《封诊式》中,我们可以看到秦代相当完善的司法检验制度。验尸官称为“令史”,辅助他工作的有隶臣、隶妾——有男有女,配备女性检验人员,是为了应对涉及女性和私处检验的刑事案件。这是迄今已知的世界上最早的专业验尸团队。在历史文献中,我们看到的秦朝皇帝杀人如麻,视人命如草芥。但在《封诊式》中,却透露了大秦帝国的另一面:地方司法官员对杀人案件的调查极为严肃、认真。

责任编辑 / 陈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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