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符 唐代官员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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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文武官员身上出现了一种非常别致的“证件”。鱼形,有小孔,分左右两半,可随身佩戴,叫做“鱼符”。
符是古代传达命令或征调士兵的凭证。左右两半,一半存在朝廷里,一半给出征兵将或地方官员,两半相合叫“符合”,表示命令经过验证是可信的。战国时,秦国出现了虎符;汉代除虎符外,还有竹子制作的竹使符。隋朝开皇九年(589年),朝廷给地方郡守发放了木头制成的鱼符。到了唐代,唐高祖李渊为了避祖父李虎的名讳,废除虎符,全面改为鱼符。
唐朝国姓李,鱼符也是鲤鱼状,有以“鲤”喻“李”之意。当时的鱼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朝廷调兵遣将、更换地方长官之用;一类是大臣随身携带,表明身份等级。小小的鱼符上,刻写着官员的姓名、任职衙门及官位品级等信息。鱼符中间,有一个“同”字形榫卯可相契合。有些还在中缝处刻“合同”二字,左右两半每边只有半边字,合在一起才见完整的“合同”。佩戴时,有专门用来盛放鱼符的鱼袋。唐朝初年,只有五品以上官员才能佩鱼符,且在退休、离任或去世后要把鱼符鱼袋上交。但到后来,等级较低的官员也开始佩戴。唐中宗后,鱼符更是演变成一种终身的佩饰,作为证件的作用逐渐减弱,表明地位的作用则更加突出。这样一来,实际上满朝文武都可以佩鱼,杜甫还写诗说“银甲弹筝用,金鱼换酒来”呢。

身份职位不同,鱼符的材质也不一样。《大唐六典》记载:太子用玉,亲王用金,一般官员用铜。而装鱼符的鱼袋也有区别,四至五品穿红色官服者佩银鱼袋,也就是用银装饰,三品以上穿紫色官服者可以佩金鱼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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