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怎样取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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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光武帝纪》有云:刘秀的父亲刘钦,是西汉末年南顿(今河南项城)县令。建平元年(前6年)十二月甲子夜,光武帝出生。光武帝诞生当夜,传说有赤光照进室内,光亮如昼。刘钦让人占卜,曰:兆吉不可言。恰好当年县内有嘉禾生,竟然一茎九穗,于是刘钦给光武帝取名曰:秀。“秀”的本义,即谷类抽穗开花也。刘秀的“秀”,其实是小名,后来才升格为大名。这个小名,源于出生时的天时地利情况。
可以说,小名的本质与个人图腾有关。只是小名常限于一定范围内使用。一般来说,等大名实行之后,人们通常就不再称呼小名了。《礼记·曲礼》规定,“男子二十冠而字。”男子长到二十岁,就是戴冠取字的时候。自此之后,除非特别亲近的朋友和家中的长辈可称呼小名,旁人称呼小名,会被视为莫大的羞辱。小名既然知之者颇难,若探究小名的来由,就更难了。

犬子原来是小名
殷商时代,有无命名之法,已不可知,但周人很可能已有小名。《礼记·内则》有言,“三月之末,择日,父执子右手,咳而名之。”孩子生下三个月,父亲选个日子,给他取小名。然而,周人命名既有礼法,又有限制,命名之时,该是战战兢兢,惟恐命名不妥,影响一国治乱,似乎不应另有不雅的小名。奇怪的是,见于《左传》《国语》的春秋人物,命名有如重耳、杵臼、不敢、无知、黑臀、黑背、黑肩、黑肱等粗俗不雅者,占的比例相当可观,或者只能以春秋时期“礼崩乐坏”来加以解释;或者这正是后世的所谓小名,乃父母亲朋在孩子幼时,因特殊原因所命名的,长大以后应另有大名,但大名却被淹没了,不雅训的小名则留在历史上。
不过,春秋人物除了命名好取双字名外,某些人物确实兼有二名。如公弥又称公,刘又称刘卷或刘狄,夏征舒又称夏南……这种情景并非改名或通假、同义互训的结果,如果不是什么字或号的话,很可能其中之一便是所谓小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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