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地起楼台的豪奢宰相
公元1022年,开封城里又一次迎来了友邦辽国的使者,宋廷为使臣举办了盛大的国宴,朝廷勋贵皆出席宴会以示对友邦的重视。在宴会中,辽国使者遍视群人问道:“孰是无地起楼台公?”此言一出,宴会现场顿时冷了下来,辽使问的不是别人,正是当年促成澶渊之盟、前些年又被先帝贬谪到海南的名相寇准。寇准因在开封为官时作风清廉、不治家产,在京城没有自己的宅院,被百姓誉为“无地起楼台公”,这种作风使得邻国对手亦为之折服。
这件事情被与寇准同时代的人记录了下来,见于《湘山野录》《国老谈苑》《青箱杂记》《宋名臣言行录》等笔记,但是与寇准同时代的宰相夏竦却说“寇准豪奢”,同为名相的欧阳修在《归田录》里也记载了寇准的奢靡行为:知邓州时“不点油灯,尤好夜宴剧饮,虽寝室亦燃烛达旦……厕溷间烛泪在地,往往成堆。
百姓眼中清廉的寇准却热爱宴饮与“摆阔”,并成为同僚眼中“豪奢”的典型,这两种说法是不是矛盾?
其实并不矛盾,宋代实行高薪养廉,作为宰相的寇准年收入约为5000贯铜钱(约为5000两白银),作为寇准豪奢标志的蜡烛,一支价格约为150文铜钱,即便寇准一天用蜡烛10支,一年也不过花费540贯钱,寇准靠着“工资”完全过得起这种“豪奢”的生活;至于宴饮的花费虽巨,但是按照宋代规定,以寇准的身份每次宴请都可以使用“公使钱”,也就是说这些花费大部分是可以“报销”的,所以对宴饮的爱好并未构成太大的经济负担。但高收入的寇准又因何“无地起楼台”呢?北宋前期在开封买一座与执政大臣身份相当的豪宅,需要花费白银约1万两,寇准在相位一年零七个月,其俸禄收入约8000两白银,寇准清廉不以权谋私,故仅仅靠工资收入自然不够在京城“起楼台”了。而北宋官员流动性大,若非为经济利益计,则没有绝对必要在京城买宅院,所以寇准“入觐(进京)则寄僧舍或僦居”,故最终他在京城“无地起楼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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