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今天我们该怎样继承传统?
文章出自:中华遗产 2008年第03期
标签: 文化符号
问:2008年,清明、端午、中秋成为了可以名正言顺休息的节假日,但是给传统节日一个假期,就等于有传统节日了吗?

葛剑雄 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所教授
放假只是在时间上作了保证,但没有也不可能规定这一天应该做什么,甚至连建议也提不出,只是增加了一个休息日。清明、端午、中秋及其他传统节日之所以形成,并长期延续,是因为社会和民众有这样的需要,如清明扫墓、祭祖、踏青、郊游,端午包粽子、划龙舟、薰昌蒲、打扫,中秋吃月饼、赏月、怀念亲友。现在各方面条件都发生变化,这些需求未必都存在。如经过长期的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不少家庭已经无墓可扫。提倡唯物主义,不少人将扫墓、祭祖视为迷信。交通便利,旅游发达后,短途郊游缺乏吸引力,近郊也已无青可踏。又如古人不易见到如昼月色,平时很少有夜晚户外活动的机会,赏月自然有吸引力。今天城市的月色早已在人工照明前失色,就是乡村,电力照明也已普及,完全不必仰赖月光。古人在中秋怀念亲友,就因为音讯不通,只能借诗文抒发感情,往往感人至深。今天拨通手机就能通话,及时传输图像,也就不当一回事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创新,不根据新的人文和自然条件设计、提倡新的节庆活动和仪式,是不可能产生新的节日的。而传统的节日活动和仪式,至多只能以“文化遗产”的身份进行演示,却无法成为今天节日活动的一部分,更不可能形成新的传统。

陈泳超 北京大学中文系民俗学教授
版权声明
凡中国国家地理网刊登内容,未经授权许可,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