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羁縻”?何谓“土司”?
文章出自:中华遗产 2011年第08期
标签: 历史拾遗
特约专家 刘复生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教授
刘复生,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成都人,从事中国西南民族史和宋史研究,着有《国与泸夷—民族迁徙、冲突与融合》等,在《中国史研究》、《民族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发表相关成果数十篇。
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天子之于夷狄,其义羁縻勿绝而已”。这是说华夏中原政权对待周边少数民族,应该用牵制和笼络的办法,使他们不生离异之心,这就是历史上的“羁縻”政策。“羁”本义是马络头,“縻”的本意是牛缰绳,用驾驭动物引申而来的词汇,这是当时的一种歧视性说法。羁縻政策的核心是“因俗而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各民族交流融合加深,中原政权对周边民族的治理形式也随之发展变化,先后经历了道制、属国、羁縻府州、土司制度等管理方式的演变。

“道”是什么?
秦汉时期,有所谓“县有蛮夷曰道”的说法,即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立等同于县的“道”的地方行政机构。秦国时已有数量不少的秦“道”,汉代更多。《汉书》记载:县邑以道名者得32,如氐道、羌道等,多半集中在今甘肃、四川地区。这制度使一些尚不适宜实行郡县制的少数民族得以实行“自治”。如僰道就是僰人聚居之县。公元前182年汉高后筑僰道城,汉民大量移入,僰人也逐渐南迁。之后开疆掠土,斩荆辟道,新设治所处于新开道上,道路之道与建置之道就合二为一了。
责任编辑 /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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