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历史里的中国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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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焚林而猎”到“犀甲军装”
三千年前的殷商时代,在野外遇到犀牛,是件平常的事情,大约相当于今天在田野里遇到兔子。根据甲骨文的记录,当时称犀牛为“兕(sì)”,被捕杀后主要供人食用。在《殷墟文字乙编》第2507片记载的“焚林而猎”卜辞中说,殷王一次就捕获林中的犀牛71头。
然而实际上,此时的黄河流域,家猪饲养已经渐渐发展起来,与这种主宰饭桌数千年的肉类相比,犀牛的肉恐怕并不是那么有竞争力。那么,“焚林而猎”式的大量捕杀,除了食其肉外,犀牛也应该有了其他用途。国家博物馆藏的一件牛骨证事刻辞“宰丰骨匕”,为这个假设提供了线索,从上面刻的文字可以看到,此“匕”就是用殷王赐予猎获的犀牛骨制作的。

与杀伐相对应的另一个用途,就是防御。犀牛的皮很厚,能抵挡刀、箭等兵器的攻击,是制作盾牌、铠甲的上等材料,可制成“犀甲”。在大规模金属冶炼还有难度的情况下,犀牛皮制的盔甲更容易被应用到战争中。春秋战国连年的战争,使犀牛难逃厄运,此时已有专门制作犀甲的工匠,在《周礼·考工记》中,这种工匠被称为“函人”。《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上记载,仅吴王夫差就有十万三千名身穿犀牛皮甲的勇士。历史记录或许夸张,然而假使这个数字缩小十倍,对犀牛皮的需求仍然是十分惊人的。
吴国的犀甲由于十分有名,以致与当时的吴戈并称“吴戈犀甲”,从此作为精锐兵器的代称出现在后来的诸多诗词中。屈原《九歌·国殇》中,就曾用“操吴戈兮披犀甲,车错毂(gǔ)兮短兵接”来形容宏大的战争场面;而唐诗中亦有“绿沉枪利雪峰尖,犀甲军装称紫髯”的句子来赞美战将的威武俊美,犀甲此刻摇身变为勇士的必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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