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密查女子买卖案的背后


文章出自:中华遗产 2008年第11期 作者: 胡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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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自古出美女,在大清“盛世”康熙年间,因为江南女子的买卖案,还惊动了中央的最高统治者。康熙四十六年(1707)正月二十二日,康熙皇帝第六次南巡到了苏州,突然给陪驾的工部尚书王鸿绪下了一道密谕:

前岁南巡,有许多不肖之人骗苏州女子,朕到家里方知。今年又恐有如此行者,尔细细打听……

康熙皇帝密示王鸿绪暗查女子买卖案的手谕墨迹。

这个王鸿绪,是当时少数几个有权上秘密奏折的“大内密探”之一。接谕后,他便开始着手秘密调查。

通过调查,王鸿绪揭开了江南女子买卖的内幕。首先,当时女子买卖十分流行,不但规模不小,且形成了一定的市场潜规则。买人者都“捏造姓名,虚骗成局。即卖女之父母,直到其包揽之家收受银两,一时也不能即知其买者何主。”被买卖的女子,都为16到18岁的年轻漂亮女子,甚至还有未成年者。买卖价格随行就市,漂亮、稍有才艺的最为紧俏。参与买卖女子者多是商人与官员,其动机也各有不同,有买来自用为妾的,但更多是用来送礼,尤其多用于官场方面。由于市场火得不行,以致“货源”紧张,良家女子不够时,妓女也用来充数,更为奇怪的是还有娈童。当时的专业术语称男的叫“小手”,女的叫“玉蛹”。

责任编辑 / 杨飞龙  图片编辑 / 余荣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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