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翁之意不在酒


文章出自:中华遗产 2011年第05期 作者: 黄秀芳 

标签: 历史拾遗   文化符号   

酒是佳酿,也是腐肠膏。酒所具有的两面性,使人们对酒的态度,也大为不一。无酒不能欢,纵饮又乱性。于是为了让人们喝酒有度,古人想出制约的办法,设置监酒官,监管酒宴上喝酒无度之人;制定酒令,依令喝酒。

古往今来,佐酒助兴的酒令五花八门,但规则基本只有一个:输者喝。这酒等同于罚酒。为此我疑惑了很久,酒若是佳酿,就该胜者喝,以表敬意,美酒敬佳人嘛。让输者喝,岂不是奖励后进?不合常理。若认为酒是毒药,让输者喝,以示惩罚,那这个惩罚岂不属于有意加害?因为多喝,则醉,醉了必出洋相。

这个推论似乎有漏洞,有人肯定会反驳:让赢者喝,若是总赢而多喝、喝醉,也会出洋相。确实如此。但是,人可以不赢,不赢就可以不喝。不赢,是一种选择;不输,则是能力所致。故而很难做到不输。若是可赢却故意输的,那属于个人主观意愿,而不是规制强迫。

罚酒是为了惩罚输者以令其多喝而后乱性?这个推论显然也没有说服力。如此,用心就太险恶了,一时一人有如此用心可能,几千年以来的中国人都怀此用心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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