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保护自古人抓起


文章出自:中华遗产 2013年第08期 作者: 贾欣 

标签: 历史拾遗   

前年,一座长280米,高55米的摩崖景观在安徽黄山市新安江畔建成。摩崖题刻本来风雅,但过多或是造景,山川不免成为“伤”川。供图/施广德/东方IC

做这期选题,我也好像随着古人东西南北地走了一遭。一路上,我仰慕他们纵横天地的气魄,也随着他们坎坷的际遇不时感叹。但是,当我看到下面的故事时,着实惊讶了。

游遍了大半个中国的徐霞客,在云南鸡足山的华首门石崖上,发现许多缺乏文采、粗制滥造、模仿名人的摩崖题刻。比如有一个姓倪的巡按在石壁上写下“石状奇绝”,并涂以红色,书法功力与内容之浅薄,如同东施效颦,又像囚徒被刺配一样丑陋。行至束身峡,徐霞客看见上面有四个大字:“石状大奇”;到了袈裟石,又看见四个字:“石状又奇”;走了不久,看到兜率峡口处还有一行“石状始奇”。他不禁怒斥:四处地方只各换了一个字,山灵何罪要受此荼毒!

这让我想起几个月前,有网友在埃及神庙旅行时,发现了一行中国游客留下的“XXX到此一游”。这件事,曾引发了一场景点涂鸦现象的大讨论,不少人评论,毁坏文物的行为可耻。但也有人表示,旅行留名的现象自古就有,也算是一种特殊文化。果真如此?

孔子曰“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山水一直与中国人的精神家园有着紧密的联系。虽然泰山、桂林等地的崖岩上,多镌有历代帝王、文人的诗词题刻,但我发现,其实古人并不十分提倡这一行为。比如明代的袁宏道曾说:题刻是士子受不良风气形成的癖病,比如齐云山天门岩景色奇胜,可是山岩下处处塞满石碑碣文,着实可厌。青山白石,有什么罪过呢?无故“黥其面,裂其肤”。盗山伐矿,还有刑律来约束。俗士毁污山灵,为什么没有律条裁禁?佛说种种恶业,俱得恶报。士子们的罪业形同杀盗,为什么缺少戒规惩罚?

责任编辑 / 贾欣  图片编辑 / 吴西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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