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与家族


文章出自:中华遗产 2013年第11期 作者: 张闻捷 

标签: 历史拾遗   民族与宗族   

两周时期,以礼治天下,而礼的核心即是“定名位,息纷争”。名位又主要依据爵秩等差来体现,不同的爵位被限定使用相应的礼器、服饰、车马等,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与爵位息息相关,爵位不同,礼亦异数。

战国时期的学者孟子曾对此有过精确的总结和概括,他说:公、侯、伯、子、男五等通于天下,君、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六等施于国中。这即是着名的五等爵制和六等公卿制,都通过家族这一社会基本单元来运转。

其中姬姓家族的嫡长子继承周王之位,号为“天子”,而其它庶出子孙以及一些功臣勋旧则被分封到畿内或是远地,成为诸侯并建立新的家族。分封的内容除了土地、人口之外,更重要的便是五等爵位,像齐国、宋国为公爵,晋国、吴国为侯爵,秦国、楚国则只是子爵,在诸侯会盟或者朝见天子时,便按照爵位来排定座秩。于是当宋、楚两国会盟时便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宋为公爵,理应执掌牛耳,但楚又僭号为王,与周王同级,更高于宋一等。所以宋国国君不免要骂道:“你一个假王,焉敢压我这个真公!”

五等爵位一般在家族内部世代相传,但亦是由嫡长子来继承,并经由周天子重新策命。家族内的其它庶出子孙,则被再次分封到国内的其它城市,成为卿、大夫、士,来共同辅佐朝政。不过六等公卿制不似五等爵制那样固化,同一家族内若干代之间可能因能力、机遇的不同,而获得高低迥异的爵位。比如湖北荆门包山二号墓的主人邵佗是楚国的大夫,官拜左尹,用五鼎随葬,但他的子孙却几乎都沦落为士一等,仅用一个或三个鼎随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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