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街”“坊”


文章出自:中华遗产 2013年第11期

标签: 历史拾遗   古代生活   

唐代起,我国城市规划采用“里坊制”,城内被纵横交错的棋盘式道路划分成若干称之为“坊”的方块形居民区。两“坊”之间有墙相隔,坊墙中央设有门,以便通行,这便是后来用于表彰功德的牌坊的前身。纵看这些残存的牌坊,可以想见古代中国家的奇特图为安徽省歙县棠樾牌坊群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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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县”、“州”这些今天还在沿用的行政单位,在诞生之初与“家”的概念息息相关。古代统治者为了加强国家的统治,便于政令的实施,完善赋税的管理,把一定数量的“户”固定在一定范围的土地之内,建立起了一种家族与地域间的联系,形成了最初的官方居民组织。

通过《周礼》的记载,我们可以窥见,古人最初是如何以“家”为单位,划分地域,构建行政组织的。

西周时在国都和近郊,以“家”为最小单位,向上层层建制,所谓“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以此推算,当时12500家即为一“乡”。而在边远的“农村地区”,则施行衽遂制,即“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赞,五赞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临近的五户人家称为“邻”,临近的“五邻”是为“里”,这也就是今天所谓“邻里街坊”的由来。现在许多包含“里”的地名,如“松榆东里”、“安贞里”之类,也是由最早的居民组织转化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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